日前,熱播劇《三生三世十里桃花》(以下簡稱《三生三世》)剛剛落下帷幕,就有網友維權稱,《三生三世》未經授權盜用昆曲演員單雯《牡丹亭》的錄音選段。據(jù)悉,劇組已發(fā)表致歉聲明,承認侵權。
劇方此番積極回應,網友卻并不買賬,紛紛反問為何對原著的抄襲爭議避而不談。
據(jù)了解,不少網友反映《三生三世》原作(同名小說)抄襲大風刮過的作品《桃花債》,并制作了“調色盤”來對比二者的相同之處。到目前為止,《三生三世》及原作者都未承認抄襲。
對于這兩種截然不同的回應,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蔣玉律師接受法制網記者采訪時表示,認定《三生三世》侵權昆曲版權容易,證據(jù)收集也容易,幾乎是板上釘釘,所以劇組立即承認侵權,但要認定電視劇侵犯原著小說版權卻很難,蔣玉從兩個方面做了分析。
首先,《三生三世》小說及劇本作者是否構成侵犯《桃花債》作者版權,尚不明確,需要進一步確定,不能輕易斷定侵犯復制權或改編權,要進行實質對比,然后再判斷是否侵權。
其次,對于《三生三世》電視劇來說是否侵權則成為一個問題,假如存在侵犯小說《桃花債》的版權,要首先過《三生三世》的劇本或小說是否侵犯了《桃花債》的版權這一關,因此,即使有侵權,侵權方有可能不是劇組,而有可能是劇本作者,所以劇組不會立即承認侵權。
事實上,《三生三世》并不是第一部被廣大網友熱議抄襲的影視劇,此前熱播劇《錦繡未央》原作也被網友統(tǒng)計抄襲兩百多本書。之后,11名作家共同起訴《錦繡未央》,已于2017年1月4日在朝陽法院立案。
如何有效的保護版權,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。
關于版權保護,蔣玉律師認為這需要全社會的努力,并從三個方面闡述了版權保護措施。第一,是作者的版權保護意識有待加強,作者應當能夠提供作品底稿、撰寫記錄、發(fā)表記錄等證明自己是權利人,并明白自己的權利有維權的意識,法律從不保護沉睡的權利;第二,版權侵權的形式越來越多樣和復雜,對于版權保護的措施要與時俱進,維權的能力要逐漸提高,善于借助律師等專業(yè)人士;第三,全社會要養(yǎng)成尊重版權,抵制盜版的風氣,通過行業(yè)協(xié)會提高侵權人的成本。(胡程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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