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特價99、199、299、399······”這樣的聲音每天都會入耳。很多商家為了能吸引顧客,讓貨品多賣,就隔三差五的進行所謂的大促銷。很多消費者一看促銷價格心動了,而買回來后一旦有問題了,此刻商家立馬會表示,“此活動最終解釋權歸商家”、“特價商品不退不換”等等。此外商家還會表示自己以格式合同、通知、聲明、店堂告示等等方式告知顧客了。
促銷商品到底是不是三包?商家的這種做法有是否合法?讓我們延邊林區(qū)中級人民法院通過再現(xiàn)情景劇的形式,告訴大家如何處理這類問題。
來源:延邊林區(qū)中級人民法院 責任編輯:聶明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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